Friday, November 02, 2007

-贪-

大概一年了吧!还记得一年前,接到一封来自某家律师事务所的信,通知我们在一个月里搬走!

那时,我还蛮怕的,虽然我知道我家那一区迟早搬!我家属于那一种KAMPUNG屋!

当初,发展商死都不要赔,可是我们哪有位置搬啊!

不过,最近发展商终于愿意以一屋赔一屋的决定来补偿我们。

一样超好笑的是,当初只要一屋赔一屋的居民们,现在要更多!他们说只赔 RM42,000 哪里够,就开始出奇怪的要求。例如:赔现金 RM80,000 到 RM200,000 、要一屋赔两屋 、或要以半价的价钱买三层楼半独立式排屋( 因为发展商要建三层楼半独立式排屋 )。

拜托!你们不如叫他把工公司给你们更好!

结果,我的爸爸( 一家之主 )就在跟我们一家商量后,决定不要去要求那么多,就毅然退出那些还要一直要求更好的居民们。因为我的爸爸是其中一位AHLI JAWATANKUASA,所以有一些不要再要求的居民就跟我的爸爸退出。

出乎意料的是,竟然有居民跑来骂我的爸爸,还在七早八早的时候!

拜托!我们要不要退出,是我们的选择。发展商已经决定告上法庭了,你们还要先出 RM2,500 的律师费,你能保证一百巴仙会胜利吗!没有吧!到最后,输了反要我们赔的时候,不止没有屋子,还得赔钱!你们要帮我付吗!

今天早上,还有居民特地跑来说我们骗他的,某某居民说根本没这回事。好吧!那你自己跟他们咯!有事,千万不要再来找我的爸爸!我没有空!好心没好报!( 因为那些 FORMAL LETTER 全都是本小姐 TYPE 的,有些 FORM 是本小姐帮他们填的 )。

人,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——贪。慎重的劝你们,不要贪到最后,什么都没有。

1 comment:

Sze Ling said...

上次就听你说过一些了
还以为事情暂时告一段落
怎么今天他们又来惹事啊?
别理这些无聊人啦!
他们真是会浪费时间+金钱
送一句给他们
"人心不足蛇吞象"